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2024年采购代理机构廉洁谈话
3月26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会同纪检监察室在办公楼413室组织召开2024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廉政风险集体谈话。
会上,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韦光莉副处长肯定了各代理机构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辛勤付出、敬业态度,并作出工作要求:1.加强政治学习,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到“清廉采购”;2.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与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3.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采购需求审查,严格规范程序,把控时间进度,以巡以检促改,提高代理服务质量;4.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采购经办人串通破坏采购公平公正,损害学校利益;5.采购与招标中心应认真履行代理服务监督与考核职能。
纪检监察室陈光洪副书记强调采购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阵地,对招标采购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1.采购与招标中心应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到位,督促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2.健全代理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坚决杜绝违规和串标、围标等非法竞争,如发生违规行为严肃查处;3.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严守底线,不碰纪法红线,与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代理机构业务负责人分别表态发言,将坚持诚信为本,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改善不足,确保廉洁自律,为学校提供更好的服务。
会后,各代理机构按要求签订了廉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