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各单位要规范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学校往来款项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冲销、结算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为审计、巡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请校属各单位切实承担起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按期清还借款,及时认领确认暂存款,确保往来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清理范围
1.暂付款:清理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借款,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仪器设备、材料购置、差旅费、会议费等。
2.暂存款:清理各类来款及已到期的质保金等。
三、清理时限
根据《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债权债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除特殊业务外,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在2023年发生的暂付款及截至目前的暂存款,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清理。
四、清理方式
1.暂付款(借款)清理
(1) 由经办人按照财务报销要求,尽快办理报账、还款等清理手续。
(2)确实无法取得票据或相关资料的借款,应扫码(微信、支付宝)交回款项冲账。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冲销的暂借款项,请逐笔说明原因(详见附件)。
(3)由于其他特殊情况(如对方单位破产、借款人离校等)不能及时还款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经费归口部门出具书面说明(详见附件)。
2.暂存款清理
(1)各单位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相关的来款信息。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
(2)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所有已验收合格且质保到期的设备款及工程款,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验收及质保金退还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的将根据审计相关要求及《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债权债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加大借款责任人从学校取得收入(包括不限于工资、年终绩效工资)的扣款力度,以及有关账务暂停核算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各部门往来款清理明细已通过QQ或微信发部门相关人员。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财务相关会计。
3.上卡失败事项必须完成支付。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提交财务部门相关会计处。逾期未完成清理的部门暂缓2024年开账。
附件:款项清理回执单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