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财务电子票据管理和票据粘贴的通知
2021-07-16 15:55:36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 〔2020〕6号)相关要求,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越来越多,会计档案电子化已提上日程。会计档案电子化节省学校成本、提升监管成效,防范财务风险。会计档案电子化具有流程化、系统化、全员化等特点,对于各类业务经济事项的执行、报账的发起,依据会计的审核要素、财务内部分工作业、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等学校管理环节均会产生重要影响。此外,电子票据会计档案将极大方便会计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为多层次、全方位加强会计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实现“复核式监督”和“实时监督”,从而提高事后监督的时效性,有效防范会计核算风险。同时,所有的会计信息资料通过电子影像传递,加之系统权限设置,能够有效防范相关管理、操作人员对会计资料进行人为修改,严密财务工作流程,确保会计账务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为使会计档案电子化得以顺利实施,新《管理办法》提出了如下要求:1、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2、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3、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5、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6、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7、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财会〔2020〕6号通知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等。现将财务电子票据管理和票据粘贴通知如下:

一、财务电子票据管理

学校将于近期在预算网报系统中置入“票据管理模块”,该模块的相关操作说明正式上线前会培训和推送。

二、财务报销票据粘贴

为保障会计档案电子化顺利实施,学校将规范报销票据的粘贴工作,于2021年9月1日起对票据粘贴不规范的原始经济凭证,财务不予办理审核报销业务。票据粘贴详情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粘贴说明”(附件1)“和”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粘贴单”(附件2)。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粘贴说明

   2.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票据粘贴单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6日


相关热词搜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 工业职业 工业 职业技术 职业 技术学院 技术 学院 关于 财务 电子 票据 管理 粘贴 通知

上一篇: 关于召开2022-2024年预算编制布置会议的通知
下一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党政办:023-61879228 招生咨询:023-61879050 61879051
 
  版权: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维  护: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66号 邮编: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