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你可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图解》(附件1)查看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如你符合扣除条件且选择由单位在领取2019年月度工资时预扣代缴,请于每个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手机APP“个人所得税”(现已开通)
通过手机应用中心下载,完成实名注册后,按照步骤提示及《“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及注册指引》(附件2)填报
2、网页WEB端
请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its.cq-l-tax.gov.cn/,按照提示步骤及《“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及注册指引》(附件2)填报。
特别提醒:
1、申报方式:通过单位代缴请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通过“查询”-“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进行修改。
2、扣缴义务人选择:“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学院纳税人识别号为12500000450382026T;
4、纳税地址选择:“重庆市九龙坡区袁家岗151号”;
在填报过程中,如您对政策还不了解,或者填写信息时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66612366(九龙坡区)、68031783或68031787(九龙坡区行政大厅服务电话)88812366(重庆市)、12366(国家)进行咨询。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职工抓紧办理申报事项,本通知同时挂载于校园网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页。
附件1:个税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图解,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YYEb3klUObcFJHRuweH1UA,归纳图解如下:
附件2:“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及注册指引,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Kss-yll97lnk5yBYEClB9A。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