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复查的通知
2019-11-08 09:29:43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方案》的工作安排,各部门现已基本完成自查工作,结合审计处开展内部审计反映问题,为切实摸清资产家底,做到账实相符,提高资产准确率,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拟通过三年时间将学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现通知如下:

一、2019年固定资产清查

1.本年全面复查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学院、车辆工程学院、科研与合作发展处、招生就业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工会、离退休处、纪委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请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财务与资产处联系,兹定于1111日开始展开全面复查工作。

2.请还未完成自查和资料未返回的部门最迟于1111日交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3.清查要求详见OA系统固定资产清查方案。

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范

1.加强部门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健全资产管理职责和设备操作说明手册。

2.强化资产配置科学合理,教学教辅、科研、学生等资产配置应遵循投入产出效益、科学适用、节能环保原则,避免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基本办公物资配置应严格执行学校《办公设施设备标准》,不得一味追求高端和超标范围。

3.加强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妥善保管存放资产,不得乱堆乱放;定期做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详细记载维护情况;尤其二级学院应加强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和效率评价。

4.加强资产标识标签管理,做到资产与标识完全相符,标签张贴应规范完好、无缺失,标识标签损毁遗失应及时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打印补充并粘贴到位。

5.加强资产动态化管理,建立部门资产台账,资产人员、地点、使用方向、属性等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资产系统,实时掌握资产现状。

6.严格资产报废年限关、手续关、程序关,对于达到使用年限,确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回收入库,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置资产,家具类无残余价值资产由使用部门履行报批程序后进行处理。

7.加强物资耗材的日常管理,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放、领用、详细登记,定期结存盘点,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资料归集保管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9117

相关热词搜索:关于 2019 固定资产 固定 资产 复查 通知

上一篇: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清查统计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义务维修电脑活动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党政办:023-61879228 招生咨询:023-61879050 61879051
 
  版权: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维  护: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66号 邮编:401120